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开封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杞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受到警告并被罚款47万元。
张某飞(时任杞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行长)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6万元。
上一篇:肺炎支原体感染高发原因及疫苗缺失探究
下一篇:张敬一,河北女篮连胜背后的力量之星,卓越贡献者
申港证券,大动作!证监会核准了
美国企业遭遇风险,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企业达22家
丁禹兮细心扶虞书欣下台阶,展现真挚友情与尊重的瞬间,暖心扶助,情深意切!
广州新塘站直通香港高铁开通,重塑区域交通与经济发展新篇章
汽车早报|长城汽车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10.2% 丰田召回约64万辆汽车
媒体观察,中国第四极蓄势待发,即将起跳
体坛联播|国足选帅条件曝光,女篮亚洲杯中日会师半决赛
欧洲6国商定共同推进打击非法移民合作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