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5万元。
同时,石某军(时任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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